182章 不为天子,为苍生和自己-《大明英华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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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帐篷的帘子高高挽起,不停有忙碌的颜家军军士们匆匆走过。

    兄弟们已不再对大哥口中这位来自陆上的女当家怀有猎奇之意,对于俩人凑在一起边吃边聊,习以为常。

    郑海珠看着眼前景象,轻叹一声道:“内陆毕竟还是礼教森严。与红毛的谈判桌,由福建巡抚那个御史出身的老古板主持,我一个妇道人家,是坐不上去的。不过,俞总兵是明白人,让我和你合计合计,要什么。”

    “仓啷”一声,颜思齐长刀入鞘。

    “要什么?要钱和要太平呗。”

    “大哥,我也这么想。但这两样其实是一样,就是海权。有了海权,就有钱和太平。所以……”

    郑海珠站起来,走到颜思齐带来作战的海图边。

    她指着台湾继续道:“我先说我的想法。这次教训荷兰人,不是为了闭关锁国,而是为了像上次我俩环岛察看时说的那样,夺海权。我准备和俞总兵说,我们要三样利益、两份责任。”

    颜思齐凝神静听。

    按照郑海珠所言,有了这次和福建水师的合作,颜思齐接下来要控制台湾全岛,便不难了。那么,已经属于大明国土的台湾岛,就应该成为海上丝绸之路最东端的起点,建立比月港和澳门都大的贸易区。

    只作为商人、而不是作为殖民者出现的洋人,不管是荷兰人还是西班牙人、南洋番人,卖货过来的,缴纳船税(即进口税),带白银过来买货的,缴纳比例稍低的饷税。此为台湾颜氏所要的利益之一。

    走澎湖屿东边的非大明籍海船,哪怕不在台湾交易,也必须购买颜思齐的令旗,不买令旗,颜氏水师若巡察到,即可拦截。此为利益二。

    这利益二,其实是历史上后来的天启崇祯年间,郑芝龙成为东南海域霸主后的做法。无非郑家是不论中外船只,都收保护费,买一次令旗要三千两银子。

    郑海珠则觉得,大明海商在自己国土的海域里运货,颜思齐不应该收保护费,若遇洋船或华洋海盗船劫掠大明商船,热心施救或收费施救,是另一回事。

    第三桩利益,是和俞咨高划定对日海贸的各自边界。

    大明的边臣武将,一面守国门、一面自家做点走私边贸,已是公开的秘密。这次打完荷兰人之后,同样精通对日走私的颜思齐与俞咨高,就应划定货物范围,自己人先不要窝里斗,而是把重点放在挤走荷兰在日本的转口贸易力量上。

    至于两桩责任,一是由颜家军把澎湖也守起来,反正俞咨高对于汛兵制度巴不得甩手。二是台湾要向朝廷上缴一部分船税和饷税,可以走福建的帐,给福建巡抚等文官添一笔浓墨重彩的政绩。

    至于令旗收来的银子嘛,茫茫大海上的事,朝廷哪里能一笔笔查,作为地方性的创收,由颜思齐分出一部分,孝敬福建的文武官员,岂非皆大欢喜。

    颜思齐听下来,郑海珠的方案,有些是要写在明荷两国协定里的,有些是由福建巡抚上奏朝廷允准的,有些是和俞咨高暗地里谈的。

    但宗旨的确就是“要钱,要太平”。

    颜思齐遂点头道:“差不多就先这些,我能受朝廷招安、封为台湾宣抚,已是数年前想都不敢想的。后头挣多了钱,自会多买船买炮、招募兵勇,好好给万岁守这东边的国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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