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三十二章 BLS演出结束-《末世大佬问鼎娱乐圈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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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哪怕让那个叫梁毅轩的鼓手或者姓杨的贝斯手来主唱也好啊!

    这个于蓝,实在太阴柔太娘了,出现在摇滚舞台上简直辣眼睛。

    摇滚要的就是粗犷,狂野,听摇滚的人都是真心实意听歌找共鸣的,才不会看脸追星好不好!低俗,太低俗了!

    陈映苦大仇深地看着于蓝唱歌。

    然后他的表情渐渐就变了。

    从鄙夷,到惊讶,再到迷茫,最后整个人怔忡在电脑前,上半身全僵了,仿佛过电一样失去了语言能力。

    《假如》演罢,再唱《离歌》。

    就连兴趣不是很大,只是看个热闹的刘素都在不知不觉中放下了手机,被屏幕中的于蓝和“千色”吸引。

    两首歌,即便算上报幕,总共也不到十分钟。

    他们两个齐齐沉默了。

    bls的直播胜在真实,台下乐迷们的反应也被一并收录了进去。《离歌》结束后,场子竟有几分钟的静默,导播或主持人都没出现,“千色”也只是静静地呆在舞台上,但没有任何人发出异议。

    包括屏幕前的观众。

    【……天啊……】

    【我操,给老子听哭了】

    【这小兔崽子看不出来还挺会唱,妈的】

    【求问作曲作词的是哪路大神?!震惊我全家!】

    【呜呜呜啊啊啊蓝蓝——】

    【嘶,今年的bls质量很高啊】

    【新生代崛起了吗这是?】

    【于蓝是真的失恋过吗怎么唱得这么痛苦啊……】

    光是从用词和语气就能看出哪些是“爱乐之家”的乐迷,哪些是路人,哪些是跟着“千色”过来的粉丝。

    刘素憋了两秒,转头看向室友,试探着问:“……这不是摇滚吗?”

    激情宣泄的曲调,直白真实的歌词,嘶哑且具有爆发力的高音,他这个外行听着感觉很摇滚啊?

    陈映脸都憋红了:“算,算是吧。”

    其实他能听得出来,《假如》和《离歌》也并非传统摇滚乐,只是含有一些摇滚要素而已,一定要分类的话也是“流行摇滚”。

    但,和之前那两首不一样,这一次“千色”的曲子是真的以摇滚为主流行为辅,它的内核不说非常摇滚,也至少相当贴近了,跟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流行摇滚完全不同!

    即便是陈映都找不出批评的点。

    刘素若有所思地想了想,然后看了眼站在麦架后长发披散着的于蓝,再次试探着问道:

    “那什么,你觉得这人不摇滚,是不是因为他长得太好看了?”

    陈映:“……”

    妈的,你不要说得我们唱摇滚的人就一定长得很丑一样!

    ……妈的,好像确实都不咋好看。

    他在心里接连骂了两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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